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4100号)已下发,现将2025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申报类别主要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二、资助经费

立项课题财政资助为重点项目3万元/项,一般项目1.5万元/项,自筹项目无财政资助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8121日之后)。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一个项目的申请。项目申请人需合理配置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包含申请人)。

(四)申报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后不允许再申报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项目、课程思政项目、就业指导研

究项目)。

(五)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六)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四、申报建议

(一)学校鼓励向研究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项目倾斜。

(二)申报应结合选题指南(附件1),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鼓励吸纳相应产业(行业)兼职教师参与。

(四)科学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十二大产业,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附件2)及《海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简称《活页》附件3)要求填写内容。

(二)课题申报以学院/部门形式报送,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汇总所在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电子)及纸质盖章版汇总表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至haowu@sanyau.edu.cn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请于20241125日上午10点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申请书》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活页》一式四份,A3纸双面印制(控制在4A4版面为宜)。电子版材料分为学院文件夹和个人文件夹。学院文件夹(命名要求:xx学院-2025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中需包含个人文件夹及学院汇总表(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如下图左所示)。个人文件夹请课题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填写完成后,保存wordPDF文档(命名要求:姓名+申报书,姓名+活页,且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如下图右所示)。


图 学院文件夹(左)与个人文件夹(右)内容

(四)结项形式主要有论文、研究报告、多媒体课件(教材)、著作等。若以论文结项需公开发表不少于3篇论文,重点项目至少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单纯以研究报告为成果形式的科研项目,必须提供厅级以上单位、部门采纳或鉴定的实际效果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或公开发表证明。以著作成果形式结题的,必须是公开出版的作品。以教材为成果形式的,应提供受聘参与编写的证书和应用证明。

(五)科研处将于202411月末组织评审专家对全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遴选的项目经公示后组织开展网络填报,填报网址:124.225.62.14(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二)海南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

(三)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51月。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吴昊 联系方式:0898-88386073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选题指南

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海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三亚学院科研处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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