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5〕53号),为做好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二、结题材料
(一)结项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编写: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3、《项目任务书》;
4、《中期检查报告书》;
5、《变更申请表》(如有);
6、《结题报告书》;
7、课题成果复印件。
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将结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至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以上材料上传时均需盖章版本,其中《结题报告书》提交科研处盖章后返回申报者扫描版本。
(二)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复印件时需配套成果必要的其它材料(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论文封面、目录、封底、检索证明等),并用记号笔或签字笔明显标识标记出与本课题相关信息,如课题编号、论文目录等。
(三)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以财务处实际支出为准,且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三、办理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正常时间是在年底,视情况在年中增加一次,本次结题属于增加项,年底还会正常组织结题工作,一般会在10月底发通知,12月份交材料。
本次结项工作办理时间较为紧张,请申请结项的老师于2025年6月24日(周三)17:00前提交材料送至科研处。结题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用夹子夹住),盖章返回后胶装成册,并再次提交给科研处报送省教育厅。电子材料将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送至:haowu@sanyau.edu.cn(文件名:姓名+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课题名称)。
联系人:吴昊,联系电话:0898-88386073。
附件:1.结题封面及目录
2.结题报告书
三亚学院科研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