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已下发,现将通知要求转发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成果形式: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工作人员公开发表的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量的20%。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成果要求:
1.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每个单位对参评成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论文和著作每类限报15项。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3.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4.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5.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论文类和著作类。
(二)评奖等级:两类分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不超过280项。根据报送情况和成果质量确定各类别和各等级的数量。
(四)奖励方式: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证书,不发放奖金。
三、申报步骤与要求
(一)登录国家民委网站(www.seac.gov.cn)查询通知要求,下载《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整理参评成果。
(二)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1份;参评成果1式3份(论文至少有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著作为出版原书3份);有关证明材料1份。
四、截止日期联系方式
截止日期:2025年9月8日下午5点前
联系人:吴昊 18117625738
附件: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
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
三亚学院科研处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docx
附件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