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人才发展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2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各部门:

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人才发展研究专项申报通知》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设立专项课题为主要抓手,组织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加快推进人才荟萃之岛建设提供坚强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选题指南

课题选题指南中所列的题目为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以所列题目为课题题目,也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课题选题指南如下:

1.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机制研究;

2.交叉学科职称评审问题研究;

3.以人才资源推动自贸港产业发展路径研究;

4.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效能释放与作用发挥机制研究;

5.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构建与实践路径研究;

6.自贸港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与人才生态环境优化研究;

7.打造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的制度型开放与治理模式创新研究;

8.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路径研究。

三、申报要求

()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前期研究成果积累,原则上只限1人且必须实质性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课题截至202661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申请人不得使用已获立项或已完成结项的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本次课题。

()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以下简称《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中予以说明。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成果要求和中期管理

()资助经费。资助标准每项不低于5万元,具体金额将根据申报和立项情况综合确定。

()成果要求。课题成果形式要求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截止202611月底。结项时需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15%)和一篇2000-3000字的简要报告,相关研究成果须获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琼组信息》编印,或被正厅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用并出具成果应用证明。

()中期管理。20269月底前课题组须向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提供中期成果。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中期检查,检查课题完成进度情况。

五、申报程序

《评审意见表》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宜

1.资助经费需在《课题申请书》中做预算。立项后,下拨课题经费的50%;结项后,下拨剩余经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课题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学科分类包括: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等相关学科。

七、联系方式

海南自贸港人才荟萃之岛建设专班(负责课题申报相关政策解答)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方式:0898-66220901

八、三亚学院申报要求

一)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课题申请书》(1)和《评审意见表》(7)所有材料均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以上材料由学院汇总后提交至科研处

二)电子材料提交要求:

个人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包含《课题申请书》和《评审意见表》,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学院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包含申请人个人文件夹及《汇总表》。以上材料由学院整理汇总后发送至yawenhuang@sanyau.edu.cn(邮件命名学院-2026人才发展研究专项)。

(三)提交截止时间:20265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雅雯  0898-88386011


附件:

1.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

3.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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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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