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7年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

海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关于申报 2027 年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民族工作重点任务和方向,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项目具体申报范围:

(一)推广民族传统文化

1.举办“海南三月三・山海同心圆”主会场活动及袍隆扣民俗文化活动;

2.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出项目;

3.支持民族历史、文化、艺术、体育、医药的挖掘、整理、研究、宣传推广、传承与保护项目。

(二)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1.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宣传等活动;

2.支持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项目;

3.开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支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4.支持构筑互嵌式社区结构和社会环境的项目;

5.促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落实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及“六项行动”的相关活动。

(三)推进民族地区共同现代化

1.制定民族地区区域共同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纲要;

2.民族地区共同现代化智库建设以及各项基础性、专项性课题研究;

3.民族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和美村寨宣传推介和旅游产品路线研究设计;

4.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保护及融合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确保项目成熟,符合资金方向要精心谋划项目内容,做实做细项目前期、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确保项目成熟度。项目报送前, 各市县民族工作部门要做好项目的审核把关,要认清专项资金的事业属性,避免用于产业类项目。对于涉及培训内容的项目预算应同时符合相应方向的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化亮化工程等基本建设内容,严禁用于发放各种奖金、津补贴和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等负面清单内容,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二)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计划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纸质版1份,A4双面印制,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haowu@sanyau.edu.cn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610周三下班前联系人:吴昊,联系方式:88386073


附件: 1.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计划书(参考模板)

2.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参考模板)

3.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参考模板)



三亚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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