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6〕95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若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二、结题材料

(一)结项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写:

1、《项目评审书》(申请书);

2、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3、《项目任务书》;

4、《中期检查报告书》;

5、《结题报告书》;

6、《变更申请表》(如有);

7、课题成果复印件。复印件要制作目录、页码,成果复印件除了文章之外,还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封底、检索证明等重要材料。负责人要用明显记号标记出研究成果上的项目信息,如课题编号、论文目录等。

(二)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要将结题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至省教育厅系统,链接:124.225.62.14。材料上传时均需盖章版本,项目负责人首先将材料提交科研处盖章后,返回后自行扫描上传。

(三)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以财务处实际支出为准,且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三、办理时间和打印要求

请申请结项的老师于2026年12月1日(周二)17:00前提交材料送至科研处。结题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用大夹子夹住),盖章返回后扫描上传。材料上传系统后,将最终上传的电子材料(扫描版)和可编辑的word文件压缩打包发送至:haowu@sanyau.edu.cn(文件名:姓名+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课题名称)。

联系人:吴昊,联系电话:0898-88386073。


附件:1.结题封面及目录

2.结题报告书



三亚学院科研处

2026年11月4日



1.结题封面及目录.doc  2.结题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