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学年个人科研成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5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三亚院字〔202539号文件三亚学院教职工科研和创作成果考核计分办法(修订)三亚院字〔202540号文件《三亚学院科研和创作成果考核办法修订学校将对以下教职工进行学年科研成果考核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编教师,包括全体讲师、助教,以及没有进行20232025学年考核的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考核周期

  (一)讲师、助教及其他教职工考核周期为2025/07/01-2026/06/30

  (二)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教职工,考核周期为2024/07/01-2026/06/30

三、考核说明

  (一)教师科研考核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考核,但考核期内晋职的教师当次考核按晋职前的职务考核,下一次考核按新晋职务考核。

  (二)学年秋学期开学后入职的教师,当学年不进行考核;入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满1.5年进行首次考核。

   四、考核材料填写要求

  (一)教职工按照自身实际科研产出情况如实填写《个人科研考核分数核算表》附件1),学院或所在部门根据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对《个人科研考核分数核算表》进行逐一登记、核实、计分并汇总到《科研考核分数汇总表》(附件2)。科研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复核教职工科研工作量并核算学院科研工作量总分及合格率。

  (二)核算工作需严格遵照核算依据,杜绝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现象,填写中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务必不要改变表格的格式

  (三)已进行登记的成果方可计算科研工作量,如有科研成果未登记,请先补报成果登记再核算分数。

  (四)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须由第一完成人提交分数分配说明,方可认定其他完成人的分数。

  (五)请于2026625日之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上交《个人科研考核分数核算表》《科研考核分数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林佳笔老师的邮箱,jiabilin@sanyau.edu.cn;《科研考核分数汇总表》的纸质版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科研处个人材料以姓名命名文件夹,核算表以姓名命名,汇总表以学院名+科研考核分数汇总表命名。

  (六)本次核算涉及教职工学年考核,请认真对待,按期完成,未进行核算的教职工将无科研考核分值


联系人:林佳笔

联系电话:8838601115607603585

 

附件1:个人科研考核分数核算表.xlsx

附件2:科研考核分数汇总表.xls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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